广州市财政2010—2014年还安排了50亿元资金,用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。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落户奖,对优秀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营贡献奖,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总部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税后100万元的奖励,对于新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。